近日,河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启动,全省集中缴费期统一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政策规定,2023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

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为方便居民为个人或家人缴费,我省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其中,线上缴费渠道包括:
“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
支付宝APP“社保缴费”栏目;
“豫事办”App;
“河南税务”APP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

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需要提醒的是,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请及时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确需延期的,相关地市级医保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将会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前提前发布通知或通告。

标签: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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